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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泓证会计师事务所是2006年9月18日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会[2006]779号文件批准设立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书号:15150056,本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内蒙古地区专业化、规范化程度较高的中介服务机构。致力于:内蒙古司法会计鉴定,内蒙古审计鉴定,内蒙古财务咨询,内蒙古税务服务,内蒙古代理记账。于2007年12月14日取得了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核发的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监制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资质证书号为150107001。并已成为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和兴业银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本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本事务所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宗旨是:“诚信敬业,和谐发展,提供增值服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职业道德,坚持“服务、信誉为先,质量、公正至上”的方针,不断开拓业务范围和广泛的客户层面,坚持“稳步发展,以强做大”为发展思路。本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承办了各项审计业务及验资业务和会计服务业务并通过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度和社会评价,得到了包括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等等客户的高度认可。本事务所办公场所位置优越,各项现代化办公设施,保证了承接承办业务的简便、快捷、高效。相信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下,本事务所正在向内蒙古地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行列迈进。